關於美國國會議員提案《台灣團結法案》一事,簡單跟大家分享一下。
第一,這個法案的名稱到底是《台灣團結法案》還是《台灣國際團結法案》?
法案原文是《Taiwan Solidarity Act》還是《Taiwan International Solidarity Act》?
我查了美國國會的網頁,上面顯示法案原文還沒抵達圖書館,所以我沒辦法確認。而台灣各中英文報導,對於這個法案名稱,則是兩種寫法。
所以到底是哪一個?目前跳出來評論的人,蠻好奇你們看過法案原文了嗎?
第二,目前台灣媒體引用的內容來源,似乎是聯邦眾議員John Curtis的新聞稿。
在這篇新聞稿內,讓台灣最感興趣的2758號決議案文字,是另外一位聯邦眾議員Steve Chabot說的。
“The PRC has long used U.N. General Assembly Resolution 2758 as a pretext to bully the international community into supporting its bogus sovereignty claims over Taiwan and its One China Principle, despite the fact the Resolution does not address Taiwan’s status. "
坦白說,由這一段話去引申出類似「美國轉向戰略清晰」、「美國要取代三個公報」等結論,都跳太快了。
更何況,大家是不是忘了,美國國會部門跟美國行政部門,在對台態度上原本就不同。行政部門傾向保守,國會部門較於敢言。而「美國轉向戰略清晰」、「美國要取代三個公報」這些結論,是行政部門的事啊,怎麼會用國會的提案去過度延伸呢?
第三,Bill(法案)跟Act(法)的距離,有時很近,有時很遠。這個《台灣團結法案》目前就是提案階段,未來還有眾院及參院要過。
美國國會友台議員很多,台灣連線(Taiwan Caucus)成員逐年增多,所以我們現在很常看到某某議員又提了一個友台法案,台灣新聞常常大肆炒作。但大多數的法案往往撐不到最後通過及總統簽署,便胎死腹中,原因之一是美國法案多如牛毛,光排進去就不容易。
第四,簡言之,《台灣團結法案》當然是好的方向,但我們也不必要過度解讀,直接說美國政府將如何如何。
當前台美關係很好沒錯,但外交還是得謹慎一點,找出原文,仔細根據脈絡再來評論吧。
#台灣團結法案